氨基乙酰丙酸外用
内容
氨基乙酰丙酸与光动力疗法(PDT;特殊蓝光)结合用于治疗面部或皮肤光化性角化病(皮肤上或下的小硬皮或鳞状肿块或角,由于暴露在阳光下并可能发展成皮肤癌)头皮。氨基乙酰丙酸属于一类称为光敏剂的药物。当氨基乙酰丙酸被光激活时,它会损害光化性角化病病变的细胞。
氨基乙酰丙酸有一种特殊的涂抹器,可以制成溶液并由医生涂抹在受影响的皮肤区域。您必须在应用氨基乙酰丙酸后 14 至 18 小时返回医生处接受蓝光 PDT 治疗。例如,如果您在下午晚些时候使用氨基乙酰丙酸,您将需要在第二天早上进行蓝光治疗。在蓝光治疗期间,您将获得特殊的护目镜以保护您的眼睛。
不要在用氨基乙酰丙酸处理过的区域上使用敷料或绷带。保持治疗区域干燥,直到您回到医生处进行蓝光治疗。
您的医生将在氨基乙酰丙酸和 PDT 治疗 8 周后检查您,以确定您是否需要对同一皮肤区域进行再治疗。
这种药物可用于其他用途;请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以获取更多信息。
在使用氨基乙酰丙酸之前,
- 如果您对氨基乙酰丙酸、卟啉或任何其他药物过敏,请告诉您的医生和药剂师。
- 告诉您的医生和药剂师您正在服用或计划服用哪些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维生素、营养补充剂和草药产品。请务必提及以下任何一项:抗组胺药;利尿剂(“水丸”);灰黄霉素 (Fulvicin-U/F, Grifulvin V, Gris-PEG);治疗糖尿病、精神疾病和恶心的药物;磺胺类抗生素;和四环素类抗生素,如地甲环素(Declomycin)、强力霉素(Doryx、Vibramycin)、米诺环素(Dynacin、Minocin)和四环素(Sumycin)。您的医生可能需要更改您的药物剂量或仔细监测您的副作用。
- 如果您患有卟啉症(导致对光敏感的病症),请告诉您的医生。您的医生可能会告诉您不要使用氨基乙酰丙酸。
- 如果您有或曾经有任何其他疾病,请告诉您的医生。
- 如果您怀孕、计划怀孕或正在哺乳,请告诉您的医生。如果您在氨基乙酰丙酸治疗期间怀孕,请致电您的医生。
- 如果您正在进行手术,包括牙科手术,请告诉医生或牙医您正在使用氨基乙酰丙酸。
- 您应该知道氨基乙酰丙酸会使您的皮肤对阳光非常敏感(可能会晒伤)。在接受蓝光治疗之前,避免将处理过的皮肤暴露在阳光直射或明亮的室内光线下(例如晒黑沙龙、明亮的卤素灯、近距离工作照明和手术室或牙科诊所使用的高功率照明)。在阳光下外出之前,戴上宽边帽或其他可以遮蔽处理区域或阻挡阳光的头罩,保护处理过的皮肤免受阳光照射。防晒霜不会保护您免受阳光照射。如果您感到治疗区域有灼烧感或刺痛感,或者看到它们变红或肿胀,请确保该区域远离阳光或强光。
除非您的医生另有说明,否则请继续您的正常饮食。
如果在应用乙酰丙酸 14 至 18 小时后您无法返回医生处进行蓝光治疗,请致电您的医生。继续保护处理过的皮肤免受阳光或其他强光照射至少 40 小时。
氨基乙酰丙酸可能会引起副作用。如果以下任何症状严重或不消失,请告诉您的医生:
- 蓝光治疗期间皮损刺痛、刺痛、刺痛或烧灼感(应在 24 小时内好转)
- 治疗后的光化性角化病和周围皮肤发红、肿胀和脱屑(应在 4 周内好转)
- 皮肤变色
- 瘙痒
- 流血的
- 起泡
- 皮下脓
- 麻疹
氨基乙酰丙酸可能会引起其他副作用。如果您在使用这种药物时有任何不寻常的问题,请致电您的医生。
如果服用过量,请拨打毒物控制帮助热线 1-800-222-1222。信息也可在 https://www.poisonhelp.org/help 在线获得。如果受害者昏倒、癫痫发作、呼吸困难或无法被唤醒,请立即拨打 911 拨打紧急服务电话。保护皮肤免受阳光或其他强光照射至少 40 小时。
与您的医生保持所有预约。
保留一份您正在服用的所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非处方药)以及任何产品(如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膳食补充剂)的书面清单很重要。每次去看医生或入院时,都应随身携带此清单。在紧急情况下随身携带也是很重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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